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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泊者之生-The day of them who are anchored and earthbound

Summary:

  “沙漠很干净。”劳伦斯感慨道,他屡次强调干净,仿佛组成沙漠的不是沙子,组成阿拉伯人的不是各氏族的人的血,而是干净本身,“这是欧洲在盲目的斡旋中无法想象的。”

“所以你撒了谎。”费萨尔说,埃米尔在讲英语时,元音有种缺乏流利的笨拙,虽然他说阿拉伯语时也不是多么妙语连珠,他于是放慢腔调,报纸竟称之为尊贵,“谎称你喝的咖啡中白色的泡沫是骆驼奶,不是被风吹进来的沙子,奥伦斯,你(费萨尔顿了顿,选用了peddle而不是sell)——很好地推销了你在我的帐篷里喝过的咖啡。”

而阿里看着他们,他所忠诚的埃米尔,以及他的朋友,哈里斯人应该说些什么,关于他感激劳伦斯为贝都因人做的一切,譬如大马士革,关于劳伦斯的推销令他不快……最后他什么都没说。

阿里还在学习政治,首先,他需要学会沉默。

Notes:

 *一款有七柱和危险之人人物形象照入的LoA同人,基本上是劳伦斯/阿里/费萨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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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达·阿布·塔伊率部加入征袭亚喀巴的队伍时间尚短,这年迈的英雄匪徒尚未当着英国人的面——主要是英国人,因为这片沙漠上的人有蜥蜴土鼠敏锐地预感沙崩一般的,对恶煞凶汉的警觉,哪怕没见过奥达本人,只要看见他沉着脸骑黑马路过,浑身的汗毛便会立起,叫头脑知道想活命就该离这人远些——尚未当着劳伦斯的面,展示他杀人不计其数的武勇。但他先影响了众人的饮食。


  
  哈威塔特人带来了活生生的羊群,他本想招待哈里斯人同英国人,用贝都因待客的热情,把他前不久买来的羊个个抹了喉咙,连日大宴,预飨行军,待所有人都暴饮暴食患上痢疾与胃下垂后,再唉声叹气地骑上骆驼,远征消食。劳伦斯劝住了他,当然,英国人受了奥达好几个轻蔑其瞻前顾后的白眼,这些羊得以幸存,成为军队的备用粮。甚至不止骆驼,奥达虎视眈眈地盯着骆驼队里几头还未断奶的骆驼,恶声恶气将劳伦斯的两个侍从警告了一通——达乌德与法拉吉,如果哪天他把骆驼烤了,他俩要是敢染指驼峰下面,被油包裹的最丰腴的肉,“我就把你们的脸按在铁砧上,”奥达说,“从晚上一直烤到正午。”


  
  两个弃儿对奥达敢怒不敢言,尤其是性情冲动的达乌德,他只能憋着火,愤愤踏脚,溅起一点沙土落到奥达的脚趾缝,转身回去接着侍奉英国雇主。虽然,劳伦斯不常支使他们,仅仅令二人搬运行李和帮忙打水。他还不适应谢里夫们对侍从的第三种用法,纵然他现在穿得和谢里夫无二:用侍从被抽打后尖叫躲闪的滑稽娱乐自己。奥达对年轻的同性情侣有种异样的宽容,在他眼里,哪怕是当丈夫的那一个男人,也因为不贪恋女色,而缺乏丈夫的气概,达乌德和法拉吉在奥达眼里,与一对没乳房的黄毛丫头无异。哈威塔特人宽谅了这两个孩子,转而刁难劳伦斯,他冲着英国人粗声吆喝:“你养的骆驼尿到我鞋上了。”奥达冲着劳伦斯抖了抖脚,抖落了刚刚达乌德弄上去的沙子,“把你的谢里夫的鞋子赔给我。”

 

  
  哈里斯人的谢里夫阿里干脆利落地站起身,从劳伦斯身旁挪开,转而坐回同支族人的簇拥中。劳伦斯求救般眼巴巴看着阿里,奥达得到了乐趣,嘲弄道:“你看这个无情的人做什么?当心,当心,英国人,哈里斯人的效忠不看利益,所以亚喀巴的金币只能喂得饱奥达。你不是费萨尔,怎么能喂熟堂堂的阿里-伊本-艾尔-哈里什?”


  
  也许奥达对他劫掠生涯的叙事中没有吹嘘,他昨天说的是真的。曾有一天夜里他一个人撞见了给土耳其人运马的商队,奥达说,人是懦夫,三两枪就能吓走,可马这智慧的畜生有些难办。他的办法是在自己的马尾巴上点起火,奥达在马群中东突西进,唬得众马六神无主,末了他跑到马群最后,熄灭了马尾上的火,奥达呼喊着哈威塔特人行骆驼时的号子,穿过慌乱的马群,他一骑当先地驾着马,俨然一个知道前路在哪儿的马的先知,他以此骗得这些马跟随他,跟随他一起跑回了哈威塔特人的营地。奥达精通在混乱中得利,以及如何凭他没学识的草莽智慧制造混乱,他搅乱了阿里试图置身事外的打算。这位谢里夫感到自己对朋友的忠实受到了质疑,他怀着怒火骤然起身,将自己的鞋脱下,砸到了奥达脚边。


  
  “拿走吧,奥达!”阿里呵斥他,这两个人的互相斥责实在是行军中的家常便饭,“拿走我的鞋,但我不要你的衣服,那些粗陋的东西毫无价值!”
  


  阿里哈里什自然不止这一双鞋,他的仆人很快奉上来一双新的,不过劳伦斯不打算浪费。奥达不会穿阿里的鞋,他们两个的脚大不相同,奥达出于对夸耀自身威名的喜爱,不长途跋涉时,总骑着自己掠来买来的名马,阿里则更偏好纯种的母骆驼。可要是论及二人的脚,反而阿里的脚踝更嶙峋骨突得类似马蹄。奥达的脚掌有厚厚的,从未被打理过的死皮,这让他土黄色的脚沉重有如驼掌。
  


  他走到那对年轻人旁边。法拉吉原本正轻轻拍着达乌德的背,试图宽慰他生闷气的情人。无论多少次看他们如一对男女,一对被天主和大英政府赞许的和睦夫妻那样相处,劳伦斯都会觉得有趣。法拉吉这样的男人像是贝都因人中唯一的能抛头露面的女人,劳伦斯设想过自己会在阿拉伯人当中见到符合他的审美的东方人,他从第一次在画报上看到阿拉伯人的面孔时就知道他一定会在这里遇到——那张画报上画的甚至不是一位美少年,那是一位衰老却强壮的酋长,他那具鹰钩鼻有些像奥达,疲倦却安宁的神色像费萨尔殿下,同时他又有阿里那样的野蛮与文明交织的懵懂知性,画报上的阿拉伯人第一次看见英国人的照相机,粗陋的颜料足以印出他眼中迸发的,洪水一样弥天的震撼,就同阿里第一次听到自己背诵出了古兰经时一样。


  
  身处英国和开罗的时日里,他设想了那么一个形象——不止他一个,所有外派的军官都这么想过,只不过大部分人想的是印度女人或阿拉伯女人:脸型有雄壮之美,眼睛就像年轻的印度兵一样过大地占在眉毛与脸颊中间,不过,目光要像沙漠之鹰一般锐利,印度军团里的士兵太驯服,那木讷又滑头的神采令劳伦斯提不起兴致。妙中之妙的是他被干渴和游牧锤炼出的消瘦和深肤,也许贝都因人会认为他白皙,但在英国人眼中,那始终是一杯颜色暗沉的红茶。法拉吉和达乌德像两个孩子,而他想要一个男人,他因此暂且克服了他这样无法被婚姻约束的人追求短暂激荡之光采的天性,他和这对同性情人之间保持了一种父亲对孩子的纯洁关系。劳伦斯某天在日记里写:“我已经二十九岁了,希腊人喜爱让三十岁的男人磋磨十几岁的美少年。如果有一位雅典的男色家能从空荡荡的死后世界里睁开眼,看到我,或许他会宁愿自己再死去。因为在这样的男色家眼中,我是如此的暴殄天物,法拉吉和达乌德那样童稚的美在我舌上品不出十分的滋味。”


  
  “法拉吉。”他拍了拍男孩的肩膀,而后指了指离奥达的部族帐篷更近的空地上,那只被孤零零遗落的鞋,“去帮我拿回来。”达乌德见状咧开嘴笑了,他有一种打不散磨不掉的促狭,擅长拿他的主人和身份更高的人取乐,哪怕在遇到劳伦斯之前,达乌德因为这秉性吃过不少鞭子,他的性情还是没有改变。


  
  “啊,主人,您要收藏谢里夫阿里的鞋。”达乌德说,“你要把它贴在心口吗,还是要把它吊在腰上?”贝都因人有随口作诗(或者说带韵句子)的习惯,只是劳伦斯无福消受诗歌中的上乘佳作,他的词汇量很丰富,无论是诗歌中典雅的词汇还是粗俗的俚语,劳伦斯都可以流利地单独运用,但也只是单独了,这英国人的阿拉伯语实在缺少文法,重意合而非形合。劳伦斯只能品味品味像是达乌德和奥达这些目不识丁的人,他们随口胡扯出的打油诗。达乌德有些下流地排比起来,贝都因人里的文盲刚行过房后,总念念不忘地说话喜欢带上荤词,生怕分享不了自己的快乐,劳伦斯于是猜测达乌德昨晚和法拉吉起夜,实际上是干那事去了:“劳伦斯腰上挂着谢里夫的鞋,好极了,好极了,好极了。鞋底硬邦邦得像谢里夫扇我的手,你一迈开步,鞋底板就晃,像是谢里夫抽你的白鸽拿他的巴掌。”


  
  劳伦斯拿赶骆驼的细棍抽了一下达乌德的肩膀,他打下去时有些犹豫,反正没给达乌德足够的疼痛。阿里从一开始就对劳伦斯说,这样两个流民不适合做侍从,后来他见到了这三个人之间用男色家的共犯气质勾结出的忠诚——一个年老的男色家和他两个志趣相投的孩子,伦敦那样大的城市偶会出现如此道德败坏的家庭,父亲用女儿的婚姻去猎艳,他和儿子以及女婿共有一个秘密后,父亲成了有绝对权威的,带领他们涉过道德这片荒原的摩西,另外两个人为了不被妻子发现,对父亲有绝对的忠诚,达乌德和法拉吉对劳伦斯的忠诚就是这样一种,对另一个在喜好男人上更有经验的师长的忠诚——阿里不一定能理解这种忠诚的起因,他只是意识到劳伦斯在折服大多数贝都因人之前,用一种看不透的把戏折服了那两个孩子,阿里于是改口,说劳伦斯如果想同骑骆驼一样骑稳这两个无赖,那就需要学会用木棍抽人,像他那样抽人。但阿里技艺非凡,短短数日劳伦斯自觉学不来。这谢里夫挥下木棍的手腕能赋予脱离了主干而死的枝条柔韧的活力,他抽在劳伦斯腿上,叫醒打盹的英国人时,木棍闪电一样把刺痛劈进皮肉里,而后木棍不是被握着的手抬起的,它仿佛仍有生命,仿佛一只借着树叶起跳的林蛙,木棍在劳伦斯的大腿上借力,带着只一瞬间的疼痛跳开,独留一道让人坐立不安的红肿热痒。
  


  嬉皮笑脸的侍从奉承了劳伦斯几句,说他十足的宽仁。法拉吉则更实干家一些,他捡回来了阿里的鞋,递到劳伦斯手上,劳伦斯挥挥手,示意他们的工作暂时结束了,可以休息。两个年轻人欢天喜地地跑到了营地的另一端,也许打算接吻,也许打算趁别人不注意时用拳头奸淫奥达的骆驼以示报复,谁知道呢。


  
  英国人趁着天还没有全黑的时候走到阿里身边,哈里斯人的谢里夫有种肃穆的简朴,他面前的取暖的火堆加的木炭很少,毕竟等沙漠彻底被黑暗笼罩后,他们需要把所有的火都熄灭。距离亚喀巴越近,他们就越要留心遮掩自己行踪。当然,阿里并不是只会这么节俭地活着,这只是在沙漠跋涉的权宜之计。他熟悉在费萨尔帐篷中那样节奏拖沓、十分体面的生活;面对奥达热情盛大的招待时,他也不会不善应对,这毕竟是位去开罗上过学的谢里夫。


  
  阿里听见了劳伦斯的脚步声,耳廓下意识地颤了颤。最终,这个哈里斯人也没有抬头看英国人,仅仅是默许了劳伦斯走过来,或者如果英国人喜欢,木头一样站在那儿也可以。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进食。他回到了自己吃喝歇息的毯子上,才把头巾摘下,被压了一天的蜷曲的头发有两缕忘记扬起自己高傲的头颅,仍盖在阿里的耳朵上,像是狮子耳后的一撮杂毛。劳伦斯忽的想起来哈里斯有狮子的含义。


  
  然而阿里并不像雄狮——雄狮的头颅在鬃毛的衬托下大得不可思议,这类动物在张开血盆大口之前,先用硕大的头颅昭显了咬合力。这位谢里夫在劳伦斯看来更像角蝰(奥达是一头会杀死豺狼,生食羊倌大腿肉的山羊,而费萨尔,像是一只儒艮,在向亚喀巴进发之前,劳伦斯弄丢了一本日记,那里面详细记述了他进入西奈沙漠以来,对一切人一切事的观察。英国人现在只能择空再写一本了),当他站在地平线上时,他是极为挺拔顺滑的一条纯粹的乌黑,仿佛一根从未使用过的炭条,哺乳动物中少见这样的体态。同时,阿里非常善于体贴他认为的和他平等的朋友,而蛇在没有畸形地使其下颌脱臼以吞咽猎物时,也是十分光滑恬静的东西。


  
  每每用餐或喝咖啡,纵然身体不得不前倾,他还是尽可能地挺直后背,不像塔法斯。劳伦斯简略回忆了片刻那已快被他忘记长什么样的可怜向导。他被阿里一枪击毙,起初劳伦斯还因为他头上的血洞记恨哈里斯人的野蛮,现在却已记不清这可悲的死尸面目如何了。只有在看着杀害向导的凶手笔挺地坐着时,劳伦斯能记起塔法斯有点含胸佝偻的习惯。
  


  “我替你把鞋拿回来了。”劳伦斯说,他从这贝都因人盘着的腿里解出一条,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如果休息,阿里会将鞋都脱下,放养自己的足趾。大多数贝都因人都有这个习惯,印度军团的人也是,劳伦斯猜测这是炎热之地居民的通性。因此,贝都因人的脚有一种天生天养的美,或天生天养的粗鄙(即因为劳作在前者那种健康的足形上增添了尿黄色的老茧),这是欧洲为了脸面愈发沉迷穿尖头小牛皮鞋的男人不能企及的天然双足,如同新古典主义摒弃了洛可可主义,穆罕默德时期的天足自然地胜过了如今大都市矫揉造作的、每根足趾都磨出一顶可笑的尖帽子的脚。


  
  劳伦斯生疏地将凉鞋给阿里穿回脚上,他手里只有一只鞋,人不应该只穿着一只鞋走路,且阿里现在不需要用什么来保护他的脚掌。这一行为于是更像一种朋友间独特的游戏,劳伦斯将他的贝都因朋友的脚踝卡在虎口间,说,“奥达老糊涂了,他以为现在还是部落之间互相敌视,所以人们可以尽情讥讽,大不了气极决斗,在沙漠中留下两具尸体的时候。”


  
  阿里放下了他装食物的铁罐,将沾了油的手用粗布擦了擦,勉强保证光洁。他们已经从上一个水源离开有两天了,这队贝都因人有挥霍的恶习,他们总在水袋灌满水的第一天大肆享受,而后守着仅剩的小半袋水在此后两天的路程里拮据度日,仿佛他们总误以为自己是一头骆驼。“现在确实是。”阿里诚恳地看着劳伦斯的眼睛,英国人逐渐能从这以贝都因人的标准优雅、以英国人的方式粗蛮的谢里夫身上,看出他尽可能迁就英国人的礼待——阿里在和他说需认真对待的事时,会放下手头所有的事,直直看着劳伦斯的眼睛,“亚喀巴的土耳其人和奥达很近,亚喀巴离奥达很远。并且,埃米尔现在在延布,延布离大马士革很远,你说过。”


  
  “我会让开罗心甘情愿地邀请埃米尔费萨尔,允许他用贝都因人的方式投入这场起义。”劳伦斯为阿里系紧了凉鞋的绳,又帮他松下来,凉鞋绳带上不可避免松散下来的芒刺划过哈里斯人足弓一次又一次,阿里不由得蜷了好几次脚趾,但劳伦斯并没有看到他脸上有任何不堪搔痒的不快。所以这也是一位长于忍耐的人,劳伦斯想,同我一样。
  


  大概同他一样的阿里哈里什否定道:“不,邀请是合适的,但没人能允许埃米尔。”阿里皱起眉毛,大多数时候他会宽容英国人那些独特的习惯,譬如浪费水去刮脸,譬如劳伦斯像看奇珍异兽一样盯着贝都因人吃饭睡觉观察,阿里换位思考,一个从沙漠到城市去的贝都因人恐怕也会新奇地看那些用砖石修砌的、帐篷以外的房屋。但有一些不容冒渎的问题他依旧执着于纠正,毕竟连奥达这样凶名在外的战士,也敬重麦加的费萨尔。
  


  劳伦斯眨了眨眼,想顺着阿里的话说下去,表示认同。迅速依附于当地人的观点和生活习惯,这是使他自傲的长处,唯有在学识和文明前谦逊的人才有这长处,只着眼于欧洲战场的军官是不具备的。但远处已有人安睡的毛毯间,忽的炸起或惊异或愤怒的喊声。阿里被搅扰了清闲,他倏地站起时,连衣服带起的沙尘里都有不忿的味道,劳伦斯则动得慢悠悠的。首先这不是会危及性命的敌袭,其次,这样的喊声有种非人声的,鹰隼鸣歌的风情。他虽然熟习阿拉伯语,可阿拉伯语毕竟不是英语,如果说话的人七嘴八舌口齿不清,阿拉伯语就变成了另一种劳伦斯还没学会的语言,甚至是某种沙漠生态圈中,比骆驼叫声好听的动物的啼叫。
  


  他们趁天还有一丝微光,走到了纷乱的中心。达乌德和法拉吉畏怯地跌坐地上抱成一团,奥达目眦欲裂地擦着枪管,等这两个流民的雇主过来。
  


  再是地上,地上躺着引起这一场乱子的死者——一只五个月大的骆驼,它跪着死在地上,死得很不寻常,不是跪着时轰然侧卧倒地,不是四腿僵直脖颈后仰地跌倒。它舌头还吐在外面,死不瞑目,跪在地上,俨然是骆驼弯曲了前肢,容许人爬上它后背的姿势。